加油站和小型石油库等属于易燃易爆场所,有可能会因雷击引起爆炸和火灾,直接威胁到人身安全,造成财产损失。依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1],确定这些建筑物属于二类防雷建筑物,必须安装系统的防雷装置,并要求每半年定期进行防雷装置检测一次,确保防雷装置安全可靠运行,从而避免或减少雷害事故的发生。
开展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这对避免或减少雷击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易燃易爆场所防雷检测是防雷检测的重点和难点,由于国家目前对这类场所尚未颁布实施统一的防雷装置检测规范和技术标准,造成各地防雷检测技术机构在实际操作中标准和要求不一致,使其安全性难以得到充分保证。为了适应易燃易爆场所防雷检测的要求,进一步与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设计标准体系相协调,防雷检测标准化势在必行。
一、防雷设施检测指标
1、防直击雷
对于站房和罩棚的防直击雷的措施,可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防直击雷。避雷针尖端应设在爆炸危险空间之外。避雷针保护范围应该按滚球法确定,所有被保护物均应处在避雷针保护范围。避雷网应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10米X10米或12米X8米的网格。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相互连接,连接点不应少于两处。地上金属油罐壁厚小于4mm时,应装设防直击雷设备,壁厚大于等于4mm时,可不装设。金属油罐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体敷设成环形,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油罐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得大于30mm,环形防雷接地距罐体的距离应大于3m,防腐要均匀。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接闪器,并与屋面防雷装置相连。非金属油罐的阻火器和呼吸阀,必须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人工洞石油库油罐的金属呼吸管和通风管出洞外的,应有独立的避雷针保护,保护范围应高出管口2m,针距管的水平距离大于3m。独立避雷针与被保护物的水平距离不能大于3m,接地电阻均应小于10欧。
2、防感应雷和接地阻值
金属油罐的阻火器、呼吸阀、量油孔、人孔、透光孔等金属附件应做好等电位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输油管的法兰、阀门等连接处应设金属跨接线,过渡电阻应小于0.103欧,当法兰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可不跨接。进入室内爆炸危险场所的金属管线,从进入点算起,其外部埋地长度超过50m时,可不设接地装置。当室外部分不埋地或埋地长度不足50m时,应在入户处和室外100m以内做两次接地。其接地阻值不能大于20欧。铁路装卸油品设备均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Ri小于等于10欧。地上钢油罐的温度、液位等测量装置,应采用铠装电缆等罐体电气连接,铠装电缆埋长度大于等于50m。各种室外架空管道,每距25ming有一处接地。在进入室内处,应与防感雷接地装置连接。平行敷设间距小于100mm的管道或长金属物等,应设跨接线,其跨接点的间距应小于等于30m,交叉净距应小于100mm时,交叉之处应有跨接。引入危险建筑物的电源线路,零线重复接地的电阻小于等于10欧,引入端的电缆金属外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电缆与架空线的换接杆上应装避雷器,并与电缆金属外皮、绝缘子铁脚等连接一起接地;室内所有金属物体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站棚避雷带、避雷针等防直击雷设施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金属油罐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当油罐仅做防感应接地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30欧。
3、静电防护
油库、加油站防静电采取接地措施是必须的,但不是绝对的安全,因大部分油品电导率较低,在这些油品中积累的电荷导电很慢,因此,当一种油品泵入油罐时,虽然油罐已经接地,但仍能积聚电荷。当带电体与不带电或静电电位低的物体之间电位差大于300V时,就会发生放电现象产生火花,可能引起燃烧爆炸。
罐区的电气线路宜全线采用铠装电缆直接埋地,在引入端应将电缆金属外皮进行防感应雷接地。爆炸危险区域内接地干线不同方向上与接地装置连接点应不少于两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于防直击雷的接地装置分开设置,但对可以设在建筑物上的防直击雷的接地装置,允许与防感应雷接地装置共用,但接地电阻按最小电阻值执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地,其接地电阻值小于4欧。